您的位置: 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河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承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免费为您提供

承德热销楼盘

承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初步建立于1994年。1999年4月承德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独立设置,为正处级单位,同年11月增挂“承德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牌子”,为一个机构两个名称,负责市本级行政区域内,包括住房公积金在内的住房资金的统一营运、统一管理工作。2004年8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通知》、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成立了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承德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正处级事业单位。2007年6月,中心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完成了县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实现了“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要求。中心共有编制70名,其中市中心机关29名,县区管理部41名。中心内部设立办公室、资金管理科、贷款科、财务审计科、信息技术科、纪检监察科6个科室。下设双滦区、营子区、承德县、平泉县、宽城县、兴隆县、滦平县、隆化县、围场县、丰宁县十个管理部。

中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全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具体工作职责为: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授权县(区)管理部履行相应职责;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承德周边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